根據中央第六巡視組《關於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巡視情況的反饋意見》要求,新疆自治區紀委於7月底下發通知,要求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及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十類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大排查。
  此次重點清理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在朝覲審批中收受賄賂或利用職權違規安排人員特別是幹部親屬朝覲,插手土地、礦產資源開發從中收受好處,與民企老闆關係密切、幫助房地產開發商及工程承包商等謀取利益搞權錢交易,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做生意謀取不正當利益,干預企業改製、違規向有關企業輸送利益,借婚喪喜慶事宜斂財,生活作風不正、搞權色交易,干預司法和案件查辦,擁有多處房產、實際收入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明顯不符等“十種類型”問題。
  按照自治區紀委部署,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利用一個月時間,對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30日反映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進行了認真清理、分析。對清理出來的線索進行了規範登記、建立台賬,採取召開排查會的形式,對問題線索進行集中排查、逐一甄別,並按照中央紀委確定的五類線索處置方式和相應處置標準進行規範處置,確保對每一件線索的有效管控。目前,反映領導幹部的“十種類型”問題線索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在此基礎上,各地州市、縣(市、區)、鄉鎮和自治區各部門各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集中時間、集中優勢力量對重點線索進行了調查核實。自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已立案50件,處分34人,其中廳級幹部1人,縣處級幹部4人,鄉科級幹部3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  (原標題:新疆:清理查處反映領導幹部的十類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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